男子朋友圈晒照被发现婚外情 妻子起诉离婚

网络 0

  福建法治报-海峡法治在线8月17日讯 丈夫在朋友圈晒自己和驴友在西藏旅游的照片,从而引发了妻子的不满,之后更被妻子发现原来其一直有婚外情。今年2月,妻子向福州市晋安区法院起诉离婚。近日,晋安法院审理了这一案件。

  2013年,被告范某从西藏旅游20余日回来后,将其和驴友蔡某的照片晒到微信朋友圈而引发双方争吵,此后郭某便开始怀疑丈夫出轨。郭某通过调取丈夫手机半年的通话清单发现,丈夫竟与女同事兰某频繁通话、互发短信。郭某认为丈夫有婚外情,双方感情急剧恶化。经双方长辈的规劝,丈夫范某出具一份保证书,保证以后绝不再有任何婚外情的行为,不再与兰某有任何情感瓜葛,否则所有责任由其本人承担。而且还保证以后忠于婚姻,若再有任何婚外情行为,愿意净身出户。但此事后,双方关系并未得到改善,2015年2月,原告向晋安法院起诉离婚。经过审理,晋安法院判决准予原被告离婚。
  
  原告郭某系福建某高校讲师,被告范某系公务员。2006年,双方通过网络聊天认识,并建立了恋爱关系。于2007年6月登记结婚。

  我国《婚姻法》(修正案)第32条第2款规定:“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,应当进行调解;如感情确已破裂,调解无效,应准予离婚。”这一规定说明,男女一方提出离婚,是否准予离婚,不取决于另一方是否同意离婚,而是法院依据夫妻双方的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和调解有无效来决定。

  晋安法院经审理认为,被告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在与异性交往过程中超越正常交往界限,被告出具的保证书可以认定被告对夫妻感情不忠,由此造成夫妻感情破裂,被告应承担全部过错责任。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。

  深圳离婚夫妻有一半因婚外情的原因

  据深圳市民政局统计数据 深圳市登记离婚数量为:深圳市民政局工作人员分析,由于深圳市每年的常住人口不断增加,深圳市离婚人数呈上升趋势很正常,深圳同年结婚人数与离婚人数相比在10:1.5到10:3之间,属于正常范围,目前深圳同年结婚人数与离婚人数的年平均比例一直在5:1左右。

深圳人离婚原因分析

婚外情50%

家庭暴力 10%

复杂婆媳关系 20%

性生活不和谐 2%

经济纠纷 5%

恶习 5%

其他 8%

以上是男子朋友圈晒照被发现婚外情 妻子起诉离婚全部内容,本文网址:http://new.yihun5.com/xinjiqiao/20150801644.html ,更多精彩内容请关注婚外情新闻其他栏目。 声明:本站所有版权属伊婚网或来源作者,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(编辑:网络)